南宫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乞淑超名下的冀E18109号奔驰牌小型汽车的公告
南宫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26日10时至2020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乞淑超名下的冀E18109号奔驰牌小型汽车。车辆出厂日期:2017.11.01,车辆型号:梅赛德斯-奔驰WDDMH4DB,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识别号:WDDMH4DB5JN234724,发动机号:27091031515328,颜色:白色,海关进口,已行驶38608公里,所有具体事宜以法院咨询为准。
起拍价:21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七、标的物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扣分、罚款、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宫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南宫市支行 账号:50226001040026516),竞买人务必在缴款前核对户名,确认无误后继续进行缴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确保账户余额可以满足拍卖所需。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19-5638990、17703397126(李法官)
监督电话:0319-5638810
技术咨询电话:0319-5638990。
联系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进东街4号;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