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我永恒的誓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我永恒的誓言》。
从走上法院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我就把著名诗人臧克家先生的一句名言当做了自己的座右铭——“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因为在我的眼里,法官就是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者和社会良知的守护神,廉洁就是法官的生命。如果一名法官丧失了廉洁,黑白将会颠倒,善恶将被混淆,自己不仅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唾弃,最终还会以曾经的审判者的身份站上被告席,这是多么大的讽刺,与行尸走肉何异?!一次次仰视高悬的国徽,一遍遍抚摸胸前的天平,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一名真正廉洁的好法官,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史为鉴,在我国古代,备受人们称赞,能千古扬名、流芳百世的廉吏清官,不都是那些匡扶正义、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的执法者吗?清人张伯行官居巡抚,被誉为“江南第一清官”,他的《禁馈送檄》写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言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现代人听来,依旧振聋发聩。清人张聪贤虽只是一个“七品芝麻官”,却以廉洁著称于世,传颂至今,他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能欺;公生明,廉生威。”一句“公生明,廉生威”道出了廉吏清官的执法之道。“天下第一清官”包拯,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之所以德高望重,世人颂扬,被誉为“包青天”,就是因为他为政清廉、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大义灭亲。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下,经过中华儿女60多年的不懈奋斗,一个民主、文明、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挺拔的身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已深入人心,闪烁着“为人民服务”思想光辉、以“以人为本”为神圣宗旨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完善,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党的关怀培养下,一名名优秀的国家法律执行者——人民法官不断涌现,用心血、汗水和智慧,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着青春、忠诚与力量!而那些外表文弱、柔情似水,在法庭上却冷静果敢、铁面无私的女法官,更是令人钦佩和敬重。北京市海淀区的宋鱼水法官,就是全国优秀女法官的杰出代表。她把法庭当做公正的殿堂,不因案件的大小而倚轻倚重,不因当事人的亲疏而有所偏私。她努力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尽力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她“不诱于誉,不恐于非”,当情与法冲突之时,坚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秉持正义而决不动摇的人。
从古到今,这些视廉洁为生命的执法者,就像高擎的火炬,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就像黑暗中的灯塔,指引着人们前进的方向,他们用凛然于天地的浩然正气,服务着百姓,热爱着祖国,感化着后人。从他们身上,我汲取到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这就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唯有廉洁,才能超越自我;唯有廉洁,才能成就大我;唯有廉洁,才能无愧于天地;唯有廉洁,才能无悔于人生!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我要饱蘸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热爱,在执法的履历上,大大地写上一个“廉”字,牢牢的树起一个“人”字,以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履行廉洁的永恒誓言!